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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连出两份文件,能否肃清行业挂靠合作乱象?

道道舆情监控室 2018/6/12 字体大小:

直销道道网讯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了两份和直销行业相关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意见》和《通知》就加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先后两次明文提及“挂靠”这一概念,要求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规定当直销企业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合作关联”方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传销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在处罚上将一视同仁。

这两份官方文件出台后,业内不少人士都认为对肃清行业乱象意义重大的同时,对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市场监管总局文件先后两次提及“挂靠”概念

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意见》,提出“为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监管方式转变,做到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就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在新出台的《意见》中,最受行业瞩目的莫过于第一条中的第三点,提出了要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意见》中写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与直销企业有合作协议关系的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如有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而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对合作方、关联方以从事传销活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以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销企业以传销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如直销企业负责人为合作方、关联方违法活动站台、宣传或提供帮助、便利,又难以追究直销企业责任时,对该负责人个人追究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责任或共同违法责任。

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4月24日发出的《通知》中,再度提及直销企业的挂靠行为,明确表示纠正、查处直销企业和挂靠的“直销团队、销售企业”的传销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重点调查掌握是否存在直销企业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等主体签订只能销售该企业产品的合同,或者通过合作、包销等形式形成了事实上的挂靠关系;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并非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以各种资本项目运作、投资返利分红、股票或者期权等为载体,以资金盘的形式运营;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均是以该企业的名义、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开展“直销经营”为借口,许以高额回报,引诱、哄骗相关人员参与;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存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违法行为或者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为传销行为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  

据道道舆情监控室了解,无论是在《直销管理条例》还是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各类政策法规中,都没有明确提出“挂靠”这一概念。这是在官方发布的文件中,首次提及并使用“挂靠”一词。毫无疑问,直销企业的挂靠现象已经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

二、挂靠现象成直销企业违法新动向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官方文件中先后两次提及并使用“挂靠”一词,原因在于非直销企业或团队挂靠直销企业以及经销商团队的非正常平移,已经成为近一两年直销企业的违法新动向。

事实上,关于能否通过与直销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展直销的问题,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上早已给出了很明确的答复。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将被依法查处。根据《行政许可法》,被许可人(即直销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别企业或团队打着与直销企业合作的名义从事直销,属于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是违法经营行为,工商、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尽管已有权威的答复,但仍有部分直销企业顶风作案,尤其是近一两年非直销企业或团队与直销企业间的合作越演越烈。

据道道舆情监控室观察,这种现象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直销牌照现在仍属于稀缺资源,使得不少有意入行可实力未能达到申牌条件的中小企业们虎视眈眈;二是与申请直销牌照所需的成本相比,选择与一家有牌照的直销企业合作费用要低许多;三是在政府监管层面,“借牌运营”这方面的监管一直无“法”可依,从利益角度出发,导致不少直销企业往往会对合作关联方的行为“睁一眼闭一眼”。

据了解,直销企业与未拿牌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共同成立新公司,从去年开始,就有多家直销企业与非拿牌企业以“战略合作”的名义签署了合作协议;另一种是收编成立事业部。据了解,成立事业部的合作方式不同于战略合作,寻求合作的企业一般会将管理层、经销商等都平移到有牌照的公司,由直销企业统一管理。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以前直销企业和非直销企业的合作都是偷偷摸摸的,然而近一两年,挂靠合作现象愈加狂热。但由于合作关联的模式存在很大风险,发展相对成熟的直销巨头和外资企业肯定不会也不愿意选择这种“挂靠”关系合作,“挂靠”情况一般存在于少部分的、规模较小的内资直销企业中。除此之外,也有些企业特别是新拿牌的直销企业,采取与非直销企业或大团队合作或承包的方式,出租出借直销牌照,实施利益分成。

三、业内声音:对肃清行业乱象意义重大

《意见》和《通知》相继出台后,直销行业内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不少业内人士均认为这两份官方文件的出台对肃清行业乱象意义重大的同时,也对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也有行业专家表示,这两份文件是警示直销企业加强自律,要求直销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让直销企业择优选择合作方。

1、有助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目前,挂靠行为中的“合作关联方”一直被外界认为是直销行业藏污纳垢严重的地方,一些非法企业或系统团队通过各种挂靠合作手段,然后打着直销企业的幌子从事不法经营活动。据直销博客网总裁蹇皎透露,这些挂靠企业或团队将每月业绩的一定比例上交给挂靠的拿牌企业,但其销售的产品以及采用的奖励制度完全不受控制,类似于车辆的“套牌”行为,造成了难以监管的市场乱象,使得政府要求的直销企业门槛形同虚设。

这些非法企业或系统团队一旦出了问题,直销企业立马与其撇清关系,以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意见》和《通知》出台后,根据相关规定,“合作关联方”出了问题,直销企业不能轻易撇清关系,把皮球踢给经销商和关联企业,而是要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承担共同责任。“对直销企业挂靠合作关联方加强监管,将有效遏制打着直销幌子从事传销之实的乱象。”有业内人士认为。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挂靠”直销的模式危害很大,这样做的后果直接造成了非直销企业在经销拿牌企业直销产品的时候,夹带私货,借机销售本企业代理或生产的非直销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扰乱了直销市场的秩序,一旦出现问题,将包袱甩给直销企业或经销商、消费者。同时,经销商大团队为了尽快实现销售业绩,往往采取拉人头式的传销模式,既坑害了企业,又严重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意见》和《通知》的出台实际是适应了直销法治化的新环境,将对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2、让直销企业择优选择合作方

文件的出台除了有助维护直销市场秩序外,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两份文件是国家对有挂靠行为的直销企业发出的警醒并将进行严格的规范;同时对于一些没有直销牌照、自身又不自觉的企业来说,也是一种严厉的警告,让企业不能有投机的心态。除此之外,还将有助于直销企业择优选择合作方。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

在蹇皎看来,这一规定事实上已允许拿牌直销企业整编、收购、控股一些产品优良、业务团队相对正规的企业。“在这样的前提下,政府打击‘挂靠’的行动事实上是增强了拿牌直销企业的话语权,倒逼多如牛毛的‘试水直销企业’放弃妄想,积极向拿牌企业靠拢,把自己的产品和团队依法融入拿牌企业的产品序列和市场团队。”蹇皎表示。

另一方面,这两份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要求直销企业加强自律自查,“比如在选择合作关联方时,要弄清楚对方到底是不是在玩资金盘,是不是存在拉人头的传销方式……倘若企业和关联方、合作方都能以产品为导向,这其实对企业的影响并不大。”有业内人士认为。

包括蹇皎在内的不少业内人士均建议拿牌企业,应该正确理解政府意图,积极响应,主动与现有的挂靠企业深度交流,规范地经营合作单位,尽快促成双方的全面融合。

3、短时间或难以杜绝挂靠行为,加强监管就会出效果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意见》和《通知》的相继发布,虽然短时间内要完全杜绝挂靠现象不太现实,但只要加强监管就肯定会有所改变。

据道道舆情监控室了解,挂靠合作现象频频出现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违法成本较低,直到目前并没有一家企业因此而受到查处。《意见》和《通知》的相继出台有望改变这一现状。

直销及监管研究人士胡开俊向道道舆情监控室表示,只要加强监管,鼓励知情人举报,从重收拾顶风作案的直销企业,相信效果很快就会体现出来。

胡开俊还透露,有些直销企业被总局约谈后已正在清理挂靠系统,但还有个别企业嘴上表态遵守法规,对自身挂靠问题依然装聋作哑,以为监管部门不知道。“那就等自我规范期限后看监管部门有没动作吧。”胡开俊认为。

4、为下一步监管指明方向

也有工商系统人士向道道舆情监控室表示,自己从事直销监管工作多年,每天跟两个条例打交道,《意见》和《通知》这两份文件的发布让他感到热血澎湃。该人士认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目前直销行业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多过去从未有的说法,比如连带责任,比如经销商。凡是与直销企业有关的,都明确了责任,尤其是文件中提出“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这个新提法,填补了先前对这一块的管理空白,为下一步监管指明了方向。

四、直销行业已进入求质发展阶段

近年来,部分直销企业为实现扩大销售业绩的目的,同意所谓的“直销团队、销售企业”挂靠,默认甚至指使其以直销名义或者以直销经营许可为幌子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严重扰乱了直销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和《通知》的连续出台,在有助遏制挂靠合作风气的同时,还说明国家监管层面对直销行业监管经验不断丰富,直销行业已经从过去的求量发展到求质发展阶段。

道道舆情监控室和不少业内人士相信,通过纠正、查处直销企业和挂靠的“直销团队、销售企业”的传销违法行为,引导直销企业敬畏、尊重法律法规,促进直销企业守法规范经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将对维护良好的直销市场秩序起到重要的作用。

【责编:绿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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