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传

直销曝料QQ:1076580033,1176580033 本站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独家|MBI传销组织最新消息:创办人3父子被马来西亚警方通缉

道道网 2021/1/5 字体大小:

道道网讯 据马来西亚新山3日报道,柔州商业罪案调查局展开“鹈鹕行动2.0”(Ops Pelican),深入调查澳门诈骗案,成功揭发诈骗集团使用多层商业银行户头将非法资金转账,用于投资房产及虚拟货币,单是购置房产的资金高达2500万令吉,警方目前通缉MBI国际集团创办人张誉发及其两名儿子,他们被确认为诈骗集团首脑。

警方在行动中共逮捕12名涉案者,包括7名华裔男子、3名华裔女子及2名巫裔男子。落网者年龄介于29至68岁,全是大马人,遭通缉3名的华裔男子早前被控涉及金钱游戏活动。


图片2_副本.png



▲遭警方通缉的张誉发(55岁)、张志豪(32岁,译音)和张义明(30岁,译音)。

 

柔佛总警长拿督阿育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柔州商业罪案调查组调查所得。出席者包括柔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莫哈末沙烈。阿育甘透露,警方是在去年尾针对两宗分别发生在北干那那及士姑来顺利花园的澳门诈骗案,成立特别小组进行深入调查后,揭发诈骗集团的新试诈骗手法。

微信图片_20210104171411_副本.jpg


他指出,根据警方调查,诈骗集团首先指示受害者将款项汇入数个商业户头,之后再把这些资金汇到其他商业户头,上述分成两层的汇款,目的是为了躲避警方追查。

 

图片1_副本.png


“其后,不法集团会把第二层商业户头的资金,大部份汇入槟城一家著名的房地产公司,其馀则用来投资虚拟货币,进行洗钱。”阿育甘表示,该地产公司拿督斯里级的负责人在接受调查时坦承,自今年6月起,就从91个银行户头中收到2500万令吉的款项,作为购买100间位于槟城乔治市公寓单位的手续费用。

 

他透露,调查发现,上述房地产在2015年签定买卖交易时,价值3亿3600万令吉。购买上述公寓单位的公司已确认为Tuah Semenanjung 私人有限公司,及MBI地产私人有限公司。“警方调查发现,上述91个商业户头属于两间地产收购公司,有11个涉及诈骗案件,这些户头也是用来接收从受害人处诈骗  而来的第一层户头,另80个户头则属于第二层户头。”



张誉发涉及多项罪案,目前已逃往泰国


微信图片_20210104171406_副本.jpg



柔佛总警长拿督阿育甘揭露,根据警方调查显示,华裔男子张誉发(Teddy Teow Wooi Huat)是两间地产收购公司负责人,因此是案件主嫌,负责向地产公司购买公寓单位。

他说,调查发现,张誉发涉及多项罪案,目前已逃往泰国。去年12月21日,警方在槟城和吉隆坡,逮捕12名人士是两间公司董事。“两名作为张誉发的代理承认,每月收取1万6000令吉薪资,替张誉发签署两间涉案公司的文件和来往书信。”

他披露,涉案12名人士之前被延扣协助调查,他们目前已获得警方口头保释。目前,警方除了通缉逃往泰国的张誉发,也寻找其两名孩子张义明(译音,30岁)及张志豪(译音,32岁),两人相信依然身处大马。”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涉案者一旦被定罪,可被判最少一年,最高10年监禁,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阿育甘相信,若继续深入调查,或会发现不法资金的流向会继续往下延伸,因此警方将继续推进,以挖出诈骗集团的干案手法及真相。


对11控状,张誉发儿子涉嫌洗钱1.2亿

MBI国际集团创办人兼总裁张誉发的兒子张义明(译音),与两名Mface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涉嫌洗黑钱逾1亿2288万3092令吉,3人1月3日被提控上庭。

現年27岁的張義明是Mface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及MBI Marketing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他共面对11项控状,唯他否认有罪。

 

另2董事也面對11控狀

另两名董事是高峰胜(35岁,译音)及王文栋(38岁,译音),他们也各别面对11项控状。

主控官布迪曼副检察司建议让3名被告各别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指这个数额不到涉及款项的1%。

3名被告代表律师马赫德兰则说,张义明需照顾经常来往医院的父亲,还要负担妈妈及妹妹的生活费、高峰胜则与妻子离异, 须独自负担女儿的生活费、王文栋则以和调查单位高度配合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苏查娜允许张义明及高峰盛,各别以60万令吉保外候审,除了须交出国际护照,他们分别须在每个月首个星期一, 以及每个月4日到警局报到。

王文栋则获准以5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每个月首个星期一须到警局报到。

根据控状,3名被告被指于2014年9月2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在班登英达的马来亚银行分行,身为Mf ace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使用该公司的来往户头作为犯法的工具。另外7项控状指3名被告于2012年11月6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在相同地点透过上述银行户头接收来自非法活动的款项,一共是1亿2288万3092令吉41仙。 

而身为Mface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3名被告抵触201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与相同法令第87(1)(a)条文同读,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5年,也可被罚款不超过非法取得的款项的5倍,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案件将在7月11日过堂。 

今年5月14日,3人涉嫌在未获国家银行批准下发行电子货币而被提控上庭。



免责声明: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处理。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 今日热点
  • 本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