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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冻结3000万元

中新观察 2021/4/6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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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4月1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其他行政裁定书》)。

据《其他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支付宝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4405××××0356)、在招商银行广州同和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1209××××0302)内的资金共计30000000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支付宝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4405××××0356)、在招商银行广州同和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1209××××0302)内的资金共计30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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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3日,实缴资本为100万元,黄顺清担任法人,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广州智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不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49%。其对外投资公司有蜜源(杭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蜜源(深圳)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禾盛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蜜源成立于2017年,是一款导购类APP,用户可通过平台搜索优惠券,找到优惠券后可从蜜源进入到淘宝等平台购物,同时通过社交关系链对商品进行传播销售,获得返利。

那么,蜜源公司为何会涉嫌传销呢?中新观察注意到,2020年多家主流媒体已经报道了蜜源APP涉嫌传销的问题。例如,2020年9月,据“中国消费者”报道,近期,中国消费者投诉平台不断收到关于蜜源的投诉,相关投诉核心信息均指向:蜜源涉嫌传销;发展在校学生来专职拉人头,疯狂收取人头费。一名浙江某高校教师在投诉中称,最近发现有学生在使用一款名为“蜜源”APP达到走火入魔的地步。甚至还把他拉进群。群里每天发布的动态,基本上都是打鸡血让拉更多人进入,通过这样来获得收益。已有不少学生沉迷其中不可自拔,都开始旷课去想着拉人头赚钱,还有严重的表示要去广州到总部去学习去找组织,去找他们的老大。

同年9月,中国网财经报道了题为《蜜源APP发展在校大学生“拉人头”赚钱:号称“无限级佣金”被质疑涉嫌传销》一文,文中直接提到了蜜源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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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中国经济网报道了题为《社交电商蜜源APP侵害用户权益 曾被媒体质疑涉嫌传销》,文中提到,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0年第七批),蜜源因为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赫然出现在名单之中。

“随着有关监管部门对三级分销监管的进一步收紧,包括云集等在内的几乎所有社交电商要么转为一级分销、要么取消‘398礼包’以此来规避风险。”业内人士透露:“但砍掉‘398礼包’ 、三级分销这两大发家法宝的微信卖货模式,功力无疑大大降低。一方面砍掉礼包,仅靠几块钱分享奖励的模式,对于新用户来说动力不足;另一方面,社交电商如果没有补贴,又从商品到价格都没有与大的平台型电商形成显著差异,那么他们就又回到了当年垂直电商遇到的问题。”

“如今的社交电商再去依靠入门费、三级分销等方式打开市场的时代过去了,强监管的利刃已然高悬,蜜源公司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并不是偶然,合规合法的运营仍是未来电商发展的主流。”业内人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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