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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特别报道:养老服务、老年养生保健成投诉热点 投资理财、消费返利等新骗局层出不穷

直销道道网讯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年消费需求潜力巨大。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就将“健康养老家政消费”作为推进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的重要措施。然而作为消费人群中的弱势群体,老人权益被侵犯事件层出不穷。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有关报告显示,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多在保健产品领域。夸大宣传的养生保健服务不仅难养生,还可能让老年人“养出”一身伤;宣称收藏品投资收益大、有实物在手也安全可靠,但实际上商家宣称的所谓收藏品的价格都比较高且没有收藏价值;忽悠老年人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但实际上相关项目根本不存在……

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就老年消费者权益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老年消费者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

老年人消费潜力巨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7.3%,是全球首个老龄人口突破2亿的国家。预计到2030年,老龄人口数量将上升到3.7亿,占总人口的25.5%。到2050年,这一数字将攀升至4.8亿,占总人口比重接近1/3。

随着老龄人口不断扩充,针对养老服务、医疗看护、老年用品、营养保健、旅游休闲的巨大需求也在释放。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2050年间,我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所占GDP的比例将增长至33%,成为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

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发布的《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也显示,我国老年消费市场潜力巨大,老年消费需求向高层次、高质量、个性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网络对老年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行为已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食品、日用品、医疗是老年消费群体的三大主要消费需求,同时服装、餐饮、旅游、营养保健、娱乐健身正成为老年消费群体的新增需求点;旅游消费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目前老年人养老形式仍较为传统,基本上是居家养老,但也有接受新观念(专业养老机构)的意愿;老年人购药需求较高,保健食品消费自主意识增强;文艺休闲类是老年人偏爱的活动方式,活动场所仍集中在开放性的公共场所。

9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将“健康养老家政消费”作为推进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的重要措施。提出在有效保障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的前提下,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还提出应“健全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等。

养生保健服务仍是投诉热点

老年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老年消费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今年8月9日,福建省石狮市消委会接消费者反映,石狮子芳路某酒店内有人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10日上午,当石狮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再度赶到酒店时,只见一名营销人员正在进行所谓的“健康宣讲”,60多名老年人正在台下认真听课。经查,经营者正在向老年人推销一款名为“××果汁”的饮品,一份礼盒内含有10小盒共100瓶,零售价格5000元。

经营者宣称,该果汁不仅可以“调理细胞功能”“提高免疫力”,还可以帮助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血管硬化等疾病。但事实上,经营者推销的饮品属于普通食品,根本没有保健作用,更没有治疗疾病的功效。

“养生保健服务领域仍是投诉热点。”中消协投诉部主任张德志对记者表示,老年人注重养生保健,希望通过保健品、治疗仪等“治疗”老龄化带来的疾病或不适。但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打着“医疗保健”的幌子,从食品饮料、餐饮用具、服饰鞋帽等日用消费品,到居家寝具床垫、被褥等大件商品等,对产品加以“功能化”特殊包装,使之“具备”保健甚至治疗某些疾病的功能,让不明就里的老年消费者竞相追捧。而这些所谓的保健品、治疗仪等,大多不具有其宣传的功效,不仅没有保健作用,甚至会给老年消费者带来各种副作用。

除了保健品之外,近年来一些针对老年人的养生馆也多了起来。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养生保健机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事保健服务的资质,服务缺乏技术标准和规范,不仅让老年人花了很多冤枉钱,还可能“养出”一身伤。

收藏品新骗局等层出不穷

今年6月, 广西柳州市老年消费者卢女士投诉称,去年10月,其轻信柳北区某商家的极力推荐,购买了价值68600元的货币收藏品。但后来,几个懂行的朋友告诉她,该货币收藏品价格高出市场价很多。

在要求商家退货无果后,卢女士向柳州市消协北站分会求助维权。但商家认为当事双方是经过商量后才达成交易,既然卢女士愿意以这个价格购买该货币收藏品,就是认可这个价格,不存在价格欺诈的问题。而卢女士认为,由于自己对货币收藏品市场价格不太了解,在明知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家还以高价售卖,存在涉嫌欺诈行为。通过柳州市消协北站分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同意办理退货手续,但需扣除8000元违约金。

“老年消费者喜欢购买收藏品,但缺乏专业知识,很难辨别真假,一些商家就是利用老年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宣称收藏品投资收益大、有实物在手也安全可靠,进而忽悠老年消费者。由于商家宣传的所谓收藏品的价格一般都比较高,老年消费者一旦上当就会损失很大,”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对记者说。

相比收藏品骗局,一些针对老年人的投资理财项目则“杀伤力”更大,老年人少则损失几万元,多则十多万元甚至被骗光养命钱。

“这些骗局一是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二是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消费者加盟投资,但实际上这些项目根本不存在。”张德志说。

此外,“消费返利”原本是一项常见的促销手段。商家设定一个消费梯度,满额有返利,如同打折。但近年来,这一促销手段却被不法商家所利用,并包装出众多诱人的概念: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可赚钱、消费等于投资等,进而诱使众多老年消费者踏入“高额返现”的陷阱。然而,一些返利平台因跑路或涉嫌违法犯罪等,会造成参与者经济损失。

老年人如何防范骗局

针对有关老年消费者遭遇养生保健消费陷阱的问题,董祝礼指出,不法分子为了骗取老年消费者的钱,在“免费赠礼”作饵、“健康专场”洗脑、“专家义诊”推销、“轰炸式”宣传、“亲情营销”维系等套路的基础上,还不断升级套路,让老年消费者防不胜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一些商家为迎合老年消费者的保健消费需求,对普通商品进行功能化宣传,对添加了所谓功能材料的商品进行疗效化声称,甚至鼓吹治疗效果的行为,属于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涉嫌欺诈消费者,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同时,老年消费者也应理性看待自己的健康问题,不要盲目购买保健品,确有健康问题需要治疗,应该去正规医院诊治,通过正规药房、药店购买健康产品。同时,多与家人沟通交流,不要轻信广告、健康讲座等“假保健、真销售”的信息。

针对老年消费者的投资理财项目,董祝礼则提醒老年消费者,目前养老机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认证的“养老机构资质”和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消防和食药监管部门的相关认证;当养老机构内设立有医疗机构时,应当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选择时可以对照参考。此外,在进行消费、购买理财、收藏品时,一定要记住高收益必然对应高风险。投资理财不等于投机发财,不要贪图一时的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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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一:养老院好进不好出

我国养老产业基础较弱,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市场空间逐渐打开,但目前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管理参差不齐,养老产品单一,消费争议时有发生。

南京消费者张婆婆已经年过90。今年4月,张婆婆来到常州溧阳某老年福利中心参观。营销人员明知张婆婆有视力障碍,无法阅读合同,依然用洗脑式营销等手段说服她签订合同,并交纳费用1.6万元。张婆婆回南京后,被医生告知身体状况不适宜长途奔波入住外地福利院,于是她要求退款,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张婆婆投诉到江苏省消保委。

江苏省消保委和该老年福利中心联系。福利中心否认营销中存在问题,虽然同意退款,但是要收取50%的违约金。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是90多岁的老年人,在陌生环境中,判断力与决策力都相对较弱,销售人员通过半强制等方式进行销售,本质上违背了消费者真实的意愿,在消费者正当主张下,经营者应当履行解除合同义务。经过调解,该中心同意办理退款1.3万元。

无独有偶,吉林省吉林市消费者胡女士向吉林市龙潭区消费者协会铁东分会反映,其母亲于今年9月24日入住康馨源养老院,入住3天后感觉身体不适不能继续居住。胡女士为母亲办理出院手续,想退回剩余费用,遭康馨源养老院负责人拒绝。铁东分会接到投诉后,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过调解,康馨源养老院同意为胡女士返还剩余住院费。

陷阱二:养生保健服务不规范

老年人养生保健需求大,常见的有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等,部分老人还有减肥、美容需求。一些养生保健机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事保健服务的资质,服务缺乏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部分消费者“养出”一身伤,美容变“毁容”。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年逾七旬的韩先生,在该市某按摩院进行免费按摩体验。服务人员介绍该美容院的设备可以治疗腰锥、颈锥、正骨及身体的其他病症,但是需要配合使用按摩院的按摩剂,需要消费者购买。韩先生还在犹豫,按摩人员已经打开了按摩剂包装,用按摩剂为韩先生按摩。按摩结束后,韩先生只得购买了两盒总价5660元的按摩剂。

回家后,韩先生感觉按摩效果不好,失眠症状更加严重,第二天依旧没有好转,与按摩人员声称能改善睡眠作用不符。韩先生要求按摩店退货退款。按摩院只同意退还2000元。双方争议无法和解,消费者请求赤峰市消协帮助维权。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按摩人员没有得到消费者明确的允许,私自将按摩剂拆开包装导致消费者无法全款退货,商家存在一定的过错。经消协调解,按摩院同意为韩先生退款4000元。

陷阱三:旅游服务漠视老年人体质差异

老年旅游消费市场持续增长,老年人受消费理念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旅游过程中更看中价格因素。很多旅行社利用老年人的这种心理,用超低价组团来诱惑老年旅游消费者,但却忽略了老年人身体素质的特殊性,盲目降低服务标准,给老年人造成身体伤害。

安徽省芜湖市消费者徐某向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其参加旅行团赴西藏旅行,在旅行过程中,旅行社单方面改变了行程,尚未等消费者身体适应就直接带团前往纳木错等高海拔景区游玩,结果造成同行一名老人高原反应严重,蛛网膜出血。

芜湖市消保委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经营者表示,消费者提出的赔偿1.5万元的要求不合理。消费者坚持原赔偿请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陷阱四:预付式消费周期长变数大

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从最初的美容美发等行业,向健身、餐饮、食品销售、装饰装修、洗涤洗染、教育培训等多行业、多领域发展,成为横跨商品和服务的一种普遍消费模式。由于老年人身体健康情况变化大,一旦因健康原因不适合或不能继续接受某项产品或服务时,很难取消预付卡业务,造成经济损失。

湖北省武汉市老年消费者张女士在武昌区水果湖同仁养生会馆花费4800元,办理了一张“足部经络调理”预付消费卡。后张女士于2017年12月摔伤住院,脊椎多处骨折,根据医生建议,不易参加保健相关服务。张女士向该店提出退卡退款的要求。门店长说该店已转让更换老板,张女士可以继续消费,但不能办理退款退卡业务。张女士向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消委会在了解情况后,依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相关规定,促成该店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9月5日,双方达成协议,该店退还2400元,消费者可以再消费50余次。

陷阱五:忽悠推荐收藏品牟取暴利

老年人喜欢购买收藏品,不法商家利用名人、专家宣讲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暗设陷阱引诱消费者上当。老年人缺乏专业知识,很难辨别真假。商家宣传的所谓收藏品的价格一般都比较高,消费者一旦上当受骗后损失较大。

杭州市消费者谢女士与杭州达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艺术品交易合同。消费者在对方指定网站“易文网”以预售的方式购买艺术品一份,支付价款2万元。合同约定,该艺术品由“易文网”保管,所有权归杭州达耀所有;1年合同期内消费者可随时交割或出售该艺术品,合同期后消费者可全额退还价款;杭州达耀按照合同款的10%作为投资收益分期按月向消费者支付。今年2月底合同到期后,消费者要求退还价款遭到拒绝,投诉到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消保委调查发现,涉案主体销售方杭州达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保方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易文网”及两家运营机构“爱福家”和“满城芳”关系错宗复杂,但实际控制人均为福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本起涉纠纷项目是上述公司在杭州以“爱福家”名义专门运作的艺术品投资理财项目。该项目特别针对社区老年消费群体,以认购收藏字画投资理财为名,许诺高额利息回报,与消费者签订预售合同,高价推销所谓的名人字画艺术品。

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调解、督促,商家退还谢女士2万元,同时向另一消费者退还了货款5万元。

陷阱六:保健产品投诉依然高发

老年人注重保健,希望通过保健品、治疗仪等方式“治疗”老龄化带来的疾病或不适。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打着“医疗保健”的幌子,从餐饮用具、服饰鞋帽等日用消费品,到居家寝具床垫、被褥等大件商品,对产品加以“功能化”特殊包装,宣称其具备保健甚至治疗某些疾病的功能,让不明就里的老年消费者竞相追捧。而这些所谓的保健品、治疗仪等,根本不具有其宣传的功效,不仅没有保健作用,甚至给老年消费者带来各种副作用,加重病情。

福建省厦门市88岁高龄的消费者周先生被厦门宝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忽悠参加了一场保健品宣传讲座。在活动现场,商家给其检查身体,告知其身体有很多健康问题,服用保健品会有很好的治疗效果。在商家的极力推荐下,周先生向商家预定了一款名为“一剑汤”的保健品。服用了2盒后,周先生发现该保健品没有商家宣传的效果,与商家协商退还暂未服用的1盒保健品,不再购买剩余的3盒保健品,遭到商家的拒绝。

周先生向厦门市消保委投诉。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商家答应给予以下处理:剩余未服用的1盒保健品“一剑汤”退回商家,剩下的3盒不再购买。周先生对该方案表示满意。

陷阱七:“轰炸式”宣传忽悠人

老年人观念比较传统,认为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具有权威性,广告播放的企业和产品,都是经过电台严格筛选和审核的。一些不良商家和媒体抓住此点,在特定的时间做整版、整时段的广告,再请一些所谓的“名医”“专家”,将产品吹嘘得天花乱坠。实际上,这些媒体受盈利驱使,缺少对广告内容的监管,对售后问题的连带责任认识不清,发生消费纠纷后与广告方互相推诿,给投诉处理带来了难题。

南京市71岁的消费者蔡先生,在某电台以每盒519元的价格购买了40盒参茸灵芝胶囊。电台广告中称此胶囊可以医治各种慢性疾病,效果好,疗程短。到货服用几盒后,蔡先生身体出现不适,经检查发现商品包装标明的功效与宣传广告严重不符,遂要求将剩余产品退货。企业以商品大包装盒被拆,包装破损为由,拒绝退货。蔡先生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

经过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的沟通与教育,经营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为消费者办理退款1.3万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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