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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松桃县市监局多举措开展打传规直专项行动 加强直销服务网点监管
为促进松桃县直销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群众生活幸福,规范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强化安排部署,明确责任落实。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研究制定《开展2022年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明确职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擦边保健食品?固体饮料被市监部门点名!还有人敢这么卖?
“200多元购买的普通蛋白粉饮料,却被他们以保健食品为名以5000余元的高价卖给老人。”据媒体报道,在上海浦东警方所公布的一起案件中,被实施诈骗的老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纷纷掏钱购买了这些没有“蓝帽子”认证的“保健食品”。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多次发出选购蛋白粉等固体饮料消费提示,固体饮料属于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也不是药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消费者也勿要轻信其具有“提高免疫力”等功效宣传。
深圳将下发《风险清单》,为保健食品企业“问诊把脉”
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自2020年起,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一系列的帮扶工作,主动帮助保健食品企业发现缺陷并“问诊把脉”
重拳出击!市监局公布2022年第三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
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聚焦民生领域和关系营商环境领域,依法调查处理了一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实施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安徽省出台责任指引 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要求,督促指导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了《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食品安全责任指引》
国家药监局发布新规!含透明质酸钠化妆品不应宣称医疗用途
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明确,透明质酸钠作为一种保湿补水成分,已在化妆品中应用。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修饰、美化为目的的含透明质酸钠产品,不作为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管理。该类产品不应当宣称医疗用途。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纵深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把依法严惩作为主基调,把涉老食品、“保健品”存在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非法传销、假冒伪劣等乱象综合治理作为主要内容,把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整治态势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咸阳市秦都区市监局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
为加大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力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11月15日,秦都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深入秦都区政府广场、福园巷子、中华广场等场所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
南昌重拳打击传销!端掉传销窝点55个 挽回经济损失428万元
为持续加大南昌市防范打击传销宣传力度,日前,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走进学校举行打击传销宣传教育“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启动仪式,主题为“巩固打击传销整治成果,助力全面建设和谐江西”。
灵武市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延伸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灵武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灵武现就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有关事项发布通告。
发展12万会员、涉案1.5亿......江苏曝光一批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1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近年来查处的网络传销典型案例,涉及苏州昆山市、淮安金湖县、常州天宁区、徐州泉山区等地,有案件涉案金额达1.5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在四省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
11月11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在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省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
加强直销监管!上海市监部门及上海直企自治联盟开展8周禁传宣传活动 规范直销
11月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公安局及上海直销企业自治联盟联合开展“远离传销 守护幸福”2022禁传宣传季活动,此活动将持续8周。
重新修订!生产此类保健食品的直销企业需要注意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77号建议的答复》中透露,为进一步规范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注册有关要求,提升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功效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正组织修订《益生菌类保健食品注册审评指导原则》。
特殊医用配方食品标识新规:产品标签不得使用婴儿或病患形象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禁止使用“特效”“治疗”“母爱”“母乳化”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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